千山暮雪

第2章 如果他知道(3/1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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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发:~第2章 如果他知道

他煮的面很好吃,放了很多的番茄和牛肉酱,我吃了很大一碗。

萧山不让我洗碗,他系着围裙,站在水槽前一会儿就洗完了,然后将碗都放入架上晾干,最后擦净了手解下围裙。我从来没见过这样子的萧山,像个居家的男人,而不是从前那个与我一起争执番茄炒蛋到底该怎么做的男生了。

屋子里静悄悄的,这么多年来,我从来不曾觉得如此宁静。

吃过饭我们一起看电视,新闻还是老一套,领导人接见了谁,召开了什么会议,萧山没有对我说什么话,也没有追问我什么。

也许是白天睡了一整天,晚上我睡得很不好。我做了梦,梦到那间公寓。走廊很远很长,我一直走了很久,那是我第一次到那么豪华的公寓,比起来,我们学校所谓的星级宾馆简直逊色得多。

公寓里的装修很典雅,茶几上有点心和红茶,正是下午茶的时间。

一只手持着茶壶,茶水涓涓地注入杯中,那杯茶很香,有一种特别的香气,让人昏昏沉沉。他的袖口有精巧的白金袖扣,是小小的高尔夫球,银亮的光线在灯下一闪,他的脸也是忽闪忽闪,让我看不清楚。

冰凉的手指拂在我的脸上,这样突兀的举动令我想要躲闪,可是昏昏沉沉,四肢百骸的力气似乎都被抽走了。我吓得要尖声大叫,可是声音哑在喉咙里,我想挣扎,却没力气,残存的神志似乎也在渐渐消失,我喃喃想说什么,身子一轻却被人抱起来。

终于还是痛得叫出声,有人伸手按住我的嘴,那个人身上有一种淡淡的味道,那种味道一直浸润在黑暗里,熟悉得仿佛似曾相识。

那种淡淡的香气若有似无,令我觉得作呕,神志渐渐恢复,黑暗中的眼睛仿佛幽暗,令我惊恐万状,尖叫着想要逃脱什么。

我被人摇醒,顶灯是并不刺眼的晕黄,萧山正扶着我的肩,叫着我的名字,是萧山。我犹带着哽咽,紧紧抱住他的手臂,只希望他从来不曾离开我,一切只是噩梦,我做了个噩梦而已,等我醒来,会知道这三年统统是噩梦。

萧山却没有动,过了好一会儿他才问:“你做梦了?”

他睡在隔壁,显然是匆忙套上的T恤,连外套都没有穿。他的气息非常干净,几乎只有淡淡的浴液味道。梦里的那种香气仿佛毒蛇般渐渐游入我的记忆,我忽然想起来那是什么香气——那是Tiffany男用香水的味道,那是莫绍谦——最近这几十个小时发生的事情顿时回到我的脑海,我真的逃了,不顾一切地跟萧山逃到这里来,萧山不知道我在逃避什么,可是我自己知道。这不过是偏安一隅,他并不问我,他终于回来带走我,他就在我身边,可是又远得我根本触不到。

我不知道现在的萧山在想什么,我抓着他,就像溺水的人抓到最后一根救命稻草。可是这是不道德的,不道德的事情我已经做过一次,面对萧山,面对林姿娴,我根本不应该再做一次。

我终于放开手,喃喃地说:“我要走了。”

他没有说话,只是看着我。

我觉得自己又开始发抖,我逃到这里来,只是苟且偷安,我明知道这一切不过是水中月,镜中花,迟早有一天我不得不面对,萧山这里根本不应该有我的容身之地。我还是得回去,回去面对我自己应得的一切。我下床到处找我的外套,我不应该把萧山拖进来,拖到这种滥污的事情里来。

萧山静静地看着我吃力地套上大衣,他终于开口,声音似乎很平静,仿佛带着某种隐忍:“你还是想回到他身边去?”

我忽然就像是腿软,再也站不住。原来他知道,原来一切他都知道。我往后退了一步,有些绝望地看着他,他的嘴角竟似有笑意:“以前我还一直以为你和慕振飞在谈恋爱——其实网上的事过几天就会安静,我想你男友肯定不是个寻常人,他一定会想办法平息这种议论,你不用太着急。”

他的每一个字都像是一支箭,每一支都深深地朝我心窝攒过来。我绝望地看着他,而他平静地看着我,我看不清他眼中是什么情绪,我不知道他是如何看待我的。鄙夷?不,他连鄙夷都吝啬给我了。

假如萧山知道,我曾经一遍遍想过的那句话,又在心底冒了出来,假如萧山知道……我唯一的指望就是他。可是现在连他都对我灰心了,我不过是个道德败坏的女生,爱慕虚荣破坏旁人的家庭,所有的人都知道我是为了钱,为了一个有钱男人的钱,所以出卖自己的灵魂和身体。

我是罪有应得。

我拉开门掉头就冲了出去,楼道里每一层的声控灯纷纷亮了,我跌跌撞撞几乎是脚不落地地走下去,每一级楼梯都在我脚下磕磕绊绊,我竟然没有摔倒。我推开楼门,它反弹着关上,发出“砰”的巨响,砸碎我身后的夜色。我奔跑在沉寂的黑暗里,漫无目的像只无头的苍蝇,所有的楼房都一模一样,我在它们中间穿梭来去。我认不得路,这里像个偌大的迷宫,我撞来撞去,像苍蝇撞在透明的玻璃上,一次次又被挡回来,我根本找不着出路。我听到有人在叫我的名字,而我只顾拼命往前跑,爱我的那个男生早就走了,他转身离开了我,然后把我独自一人抛弃在那黑暗的世界里。

有人猝然从后面抓住了我的胳膊,我拼命挣扎,萧山的力气很大,我挣不开他。我狠狠咬在他的手背上,他却没有缩手,而是用另一只手扣住了我的脸,就那样吻上来。

所有的天地都在旋转,我发抖地瘫在他的怀里,唇齿相接的那一刹那我几乎昏了过去,他的温暖气息像电流一般麻痹着我的四肢。他抱住了我,带着一种蛮力般亲吻着我。他狠狠咬痛了我,我哭了,因为我没办法忘记,忘记他,忘记当年就是在这里,那个酸甜如昔的初吻。

过了这些年,他再次吻我的时候,我却哭得全身发抖。他将我抱得很紧,喃喃叫我的名字。他说了一些话,颠三倒四,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,我也不知道我自己在说什么。我任由他半拖半抱,将我弄回温暖的屋子里去,他将我抱在怀里,一遍遍吻我,一遍遍叫着我的名字:“童雪……童雪……”他的声音深沉而痛楚,“我爱你……你不要再离开我……”

我哭得上气接不了下气,我抓着他的衣服,我不会再放手,这是我一直爱着的萧山。他说他爱我,他让我不要再离开他,他一遍遍地说:“第二天我就去找过你,可是你不在家。第三天我打了电话,可是你又不在家,我让你表妹转告你,我一直等,你没有回我的电话。我等了几个星期,我每天都在学校里看着你,你却不理我,我没想到你会这样狠心,你这样骄傲……从那天之后,你就再不理我了……”

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啊,一定是上辈子。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,他一遍遍地说那些过去的事情。原来分手第二天他曾经找过我,可是表妹没有告诉我,也许她只是忘了。可是我没有打电话给他,他一直以为我真的不再理会他了。

这么多年,我错过什么?我错过了萧山,我错过我最爱的人,我错过了一切。只是阴差阳错的一个电话,只是少年人的一时赌气,我以为他再不理我,他以为我再不理他,此后是忙碌到绝望的高三,此后我们咫尺天涯。

我到底错过了什么?我哭得上气不接下气,我不能不对他说,我遇上的事情,我受过的委屈,我吃过的苦,我遭受的一切……从很久之前我就想对他说,可是我找不到他,我找不到萧山。我在他怀里放任自己号啕大哭,我哽咽地,颠三倒四地,断断续续地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他,那些所有难以启齿的一切,那些所有的屈辱,那些令我绝望的一切,我的声音支离破碎,我根本不曾奢望过这一切我有机会对着他说。那个绝望的黑夜我从来不愿意去回想,那是令人发指的遭遇,而我如同砧板上的鱼肉,任凭着被几近强暴地掠夺,我失去的一切,再不可能回来,回忆令我绝望得发抖。

那些屈辱的夜晚仿佛一遍遍重来,我全身都没了半分力气,身上像压着一块巨大的石头,又像是溺在水里,不停地往下沉,往下沉,却挣扎不了……所有的一切都离我而去,从此永远陷在绝望的黑暗里。

谁也不曾知道我遭受过什么,谁也不曾知道我忍受过什么……我一遍遍地忍,强迫自己忍下那屈辱,我一直骗自己,骗自己如果萧山知道……如果萧山知道……

如果萧山知道,他绝不会让我遭受那些。

【十一】

我永远也忘不了第一次见到莫绍谦的情景,那是学校某实业公司的庆典,莫绍谦作为嘉宾来参加剪彩。那时候我刚刚考进大学,因为身高被选入学校礼仪队,天天穿着旗袍练走路。剪彩的时候莫绍谦就站在我身边,我的左手边是另一位领导。那天我紧张得什么都忘了,因为进了礼仪队我还是第一次遇上这种正式场合,底下密密麻麻全是人,而且前排还有不少记者和相机,我脑子里直发昏,把平常的排练忘得一干二净。莫绍谦接过剪刀后,我端着彩带还有点不知所措。最后他一剪子下去,我正好伸手想去托彩球,结果他的剪尖不小心戳到我的手,滚圆的血珠冒出来,台下坐的都是老师和领导,我忍着疼没声张。

那时他转过脸来看了我一眼,我只记得他的眼神,非常犀利,若有所思,仿佛我指尖流出的并不是血,而是别的什么东西。

我忍痛还保持着微笑,所有的人都在拍手鼓掌,礼花和彩屑在台上纷飞似一场花雨,他把剪刀放回我的盘中,然后同所有人一起鼓掌。可是我一直觉得不安,就因为刚才他那一瞥,他看我的时候不像是看个人,倒像是看着别的什么东西。我忍到最后端着彩球走到后台,所有的人才发现我的手在流血,礼仪队的女生都慌了神,莫绍谦却很突兀地出现在后台,径直朝我走过来,用一块干净手帕压住我的伤口。

我没想到这年头还有人用手帕,那手帕上有淡淡的香气,后来悦莹告诉我说那是Tiffany男用香水的味道,这款香水目前国内没有出售。

“一定是个有钱又优雅的男人。”我还记得当时悦莹的口气,“可惜我没去看剪彩,这种男人真的好小言哦!”

悦莹每天看言情小说,成日沉浸在对爱情的幻想中。而我没过几天就忘了这件事,周末的时候我照例收拾东西回舅舅家,出了南门去公交站,没想到有部车忽然在我身边停下来。

莫绍谦那天穿得很休闲,T恤长裤看上去都很普通,若不是那副太阳镜,我一定会把他当成学校的哪个老师。他跟我打招呼,我一时没有认出他来,心想他肯定是认错了人。

可是旋即他叫出了我的名字,我只好有些不好意思地问他:“您是哪位?”

太阳镜遮住了他的眼睛,我看不清他的表情,但当时他应该是在笑,问我:“你的手好些了吗?”

我这才想起来他是谁,可是那天的嘉宾一大堆,不是这个总就是那个总,我实在记不住他姓什么。

他似乎看透了我的窘态,对我伸出手:“莫绍谦。”

我连忙伸手与他握手,这是我除了亲戚和老师之外,第一次和成熟的男人打交道。他举止优雅,风度翩然。知道我要回家,便提出送我一程。

“正好顺路。”他很有风度地替我开车门,“你不介意吧?”

我还是想自己坐公交车,可他虽然是商量的语气,不过气势凌人,显然习惯了发号施令掌控一切。我还在犹豫,他已经微笑:“我不是人贩子。”

那时的我还不习惯和他这样的人打交道,我只是觉得他这样的老板还挺和气的。我搭他的顺风车回舅舅家,路上他一边开车一边与我闲谈,知道我想勤工俭学,趁着等红灯的机会,他给我一张名片:“有个朋友的公司,招大学生做临时兼职工作,都是上街发传单或者促销,比较辛苦,不过日薪倒还不错。你要有兴趣打这个电话,就说是我介绍的。”

我那时一心想找份工作,减轻生活费的负担——虽然舅妈每个月都会准时给我钱,可我实在想自力更生,这样也让我的自尊心好过些。

我按着名片上的电话打去,对方果然通知我去面试,我被顺利录取。兼职工作确实很辛苦,每个双休日都在路旁做某饮料的促销,风吹日晒,还要跟城管斗智斗勇,可是每天可以挣到六十块,我觉得非常值得。

为此我非常感激莫绍谦,他打电话来说请我吃饭的时候,我甚至都没有想过他是从哪里弄到我的手机号的。我只觉得非常不好意思,更不好意思说是我应该请他吃饭,毕竟他是个老板,我这样的穷学生,想请他吃饭他也看不起吧。

那天莫绍谦带我去吃的私房菜,菜非常好吃,价钱也不是我想象中的那样昂贵,我觉得很安心,于是大胆地说:“莫先生,要不这顿还是我请你吧。谢谢你帮我找着工作。”

他怔了一下,还是答应了。

那天的晚餐花掉我三百多块,送我回去的路上,他对我说:“这么多年,除了商业应酬,你是第一个请我吃饭的女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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