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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发:~第726章 老杆儿
陈皑鸽看著这样的描写,忍不住赞叹这写的是真贴切,当年他下乡的时候,还真就是这样,跟江弦写的是一模一样。
当时,他和两千万同龄人一起,响应号召远赴云南。
陈皑鸽现在还记得,当时因为多数朋友和同学已经提前走了,所以送他的人并不多,不过得到了特殊批准的陈怀皑来了。
车开动的时候,陈皑鸽一回头,竟然看到憔悴的父亲流著眼泪正在跟著火车追自己。
那时候,火车越来越快,父亲的身影越来越小,陈皑鸽的泪水就像下大雨一样,哗一下流出来了。
后来陈皑鸽就去了云南下乡,这段时光对他来说印象深刻,堪称人生中最苦的一段日子。
当时他和同来的朋友被分配到了云南最边远的生产队,每日的工作就是不断地砍树,这种砍树的生活持续到1971年,那时候因为会打篮球,陈皑鸽当上了兵。
而江弦所写的这段被选去当老师的事情,陈皑鸽当时同样经历过,对江弦所写的这一段非常有感触。
当时他还没少巴结对方,因为当时想著,也许后半生都要在这儿度过了,万一今后结婚生子,有了小娃,少不了要在对方手上识字。
在《孩子王》的小说里,其他人对主角儿老杆儿也是非常巴结。
就连在队里做饭的来娣,也进屋来摸著坐下,眼睛有情有意地望著主角说:「还真舍不得呢!」
来娣这个角色也是有性格,来找主角,大家就笑她,说她见别人吃学校的粮了,就来叙感情,怕是想调学校去做饭了。
来娣呢,叉开两条肥腿,双手支在腰上,头一摆,喝道:「别以为老娘只会烧火,我会唱歌呢。我识得简谱,怎么就不可以去学校教音乐?」
说完又和主角说,你到了学校,替我问问,可不可以去学校教音乐,说著自己倒了一杯酒,举了一下,说你要是替老娘办了,我再敬你十杯,说完一仰脖,自己喝了。
可见其豪迈。
之后呢,主角就准备开启自己的教学生活。
为此还特地穿上一双新尼龙丝袜,因为脚上茧子厚,扯得袜子咝拉咝拉响。
又套上一双新解放鞋,换了一身干净裤褂,还特意将白衬领扯高一些。
至于学校的生活,不光是教书,还需要劳动,要换茅草顶,要种菜,要带学生上山干活。
「我」教的是初三毕业班。
初三的孩子们是什么水平呢?
已经读初三了,但却连一篇百来字的文章也无法写好,课本也读不懂。
因此,这教学对「我」还是很吃力的。
我硬著头皮决定试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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